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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国家监察的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在青举行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7日 17:00 点击次数:

[本站讯]12月24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山东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山东大学法学院监察法治研究中心协办的“基层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国家监察的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在青岛顺利举行。本论坛由山东大学2022年人文社会科学高端学术论坛资助,采用线上形式进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四川大学、吉林大学、广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以及科研机构、律所等单位的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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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山东大学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成立山东大学法学院监察法治研究中心,主动展开校地合作,与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围绕农村权力监督深层次矛盾等若干主题展开深入研究,在纪检监察人才培养、学术科研与基地建设等方面逐渐积累了具有山大特色与优势的经验和基础。

论坛的主旨报告环节由周长军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兼职讲席教授陈卫东作主旨报告,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从证据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提前介入制度、辩护制度以及职务犯罪案件企业合规等五个方面阐释了法法衔接的主要问题,并指出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动监察法律规范与刑事诉讼法律规范顺畅衔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论坛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打虎拍蝇’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常龙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董坤、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谢登科、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士元、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祥金、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阚吉峰分别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泽涛进行了点评。

论坛第二单元的主题为“职务犯罪案件的法法衔接适用”,由黄士元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晓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艾静,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洪昌,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主任、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均分别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计划、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进行了点评。

论坛第三单元的主题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监察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赵恒主持。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孙瑞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林艺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冠浩,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孟凡湖,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陈建军,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韩晗分别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詹建红,董坤研究员,谢登科教授进行了点评。

胡常龙在总结发言中就专家学者提出的若干观点如基层治理路径多元化、法法衔接机制完善路径以及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了概括和分析。赵恒主持总结环节,并汇报交流了山东大学与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探索校地合作,为基层履职用权监督集智赋能的合作情况。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杨小超 邱心语 吕晓涵    摄影:邱心语 吴童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赵梓媛 蒋晓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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