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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瑄教授讲述专利权是怎样的一个对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07:26 点击次数:

[本站讯]12月14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知产+”特色法律人才培养系列讲座于线上顺利举办。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瑄作为本期讲座的主讲嘉宾,以“专利权是怎样的一个对价”为题进行讲座。本次报告由山东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崔立红主持。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王玉凯、网易游戏法务部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徐明亮、山东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法研究所刘建臣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徐瑄教授以“关于专利权的认知学”为引,介绍了目前对于专利权以及专利权制度的不同理解和认知。徐瑄教授认为任何国家在专利权的立法目的条文中均表明了对价愿景,一般有四层对价:第一层是专利制度和技术秘密制度对价,以尊重自由为前提,建立一个虚拟对话机制进行对价磋商,同时对价过程中应坚持各方利益最大、起码不害和全面细致周到的原则;第二层是专利权私域、公有领域、共有领域的对价,在该层对价磋商中,发明人、专利权人、投资人、社会公众、国家各得其所,进行均衡对价,对于利益分配应保持结构合理、比例适当,同时要达成给予发明人充分供给以激励其创新的共识;第三层是保证专利权自由最大化,包括规定具体的权利内容、专利权侵权损害赔偿救济途径以及专利侵权需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等,第三层对价也是整个专利制度对价机制中最核心的一部分。此外,徐瑄教授指出在全球的对价理论体系中,还应包括第四层对价——专利权全球许可和流转,该层次在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表现存在较大的差异。最后,徐瑄教授指出专利权必须服务于人类正义。

与谈环节,崔立红对四层对价体系进行了简练概括。王玉凯认为该体系具有解释和修正专利制度每一个具体细节的功能,并从历史和历史比较研究的角度对于一项制度成因及其正当性的解释和论证交流了其自身的体会。徐明亮介绍了实务中专利申请到被授予专利权后的保护的全流程,并从偏微观的角度出发,谈论了专利权对价理论在实务中的适用。刘建臣对于对价体系中所包括的正当性证成、权利内容、侵权认定以及权利的限制等方面的表述提出了其对于对价体系的两点疑问。随后,徐瑄教授对各位与谈人提出的看法和疑问分别作出了回应。互动环节,徐瑄教授对参会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徐瑄,暨南大学法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首批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政法委法律顾问。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的身份主持重大项目一项,以及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国侨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项目十几项。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王璐瑶    摄影:王璐瑶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苑永楷 蒋晓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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