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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强教授讲述从实务到学问的法学论文写作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1日 16:16 点击次数:

[本站讯]5月7日,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永强以“从实务到学问的法学论文写作”为题于华岗苑北楼作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李本灿教授、助理研究员孙犀铭、博士田蒙蒙,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瞿灵敏副教授,青岛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柳芃作为嘉宾出席讲座。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华主持讲座。

陈永强教授以“学问之方法”为切入点,指出进行法学研究要有问题意识,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是阅读分析案例与解释法律条文。法学的思考需要不停地在案例与法条之间进行穿梭,在此基础上将实践中的问题转化为学术研究中的理性知识。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形成新的知识体系,用以回归实践解决实务中发生的新案例及法条中出现的新问题,由此形成知识生产的闭环。

在通过分析法律条文发现问题方面,陈永强教授以《民法典》第215条、第428条、第597条等法条为例,结合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关系、阶段性物权变动等民法基础理论,阐释了如何从解释学的角度对法律条文进行思考研究,以实现法学理论的发现与更新。

在案例研究方面,陈永强教授讲授了从实务案例到论文写作的三条路径:从实务个案到学术论文,从抽象案例到理论文章,从类案研究到论文写作。针对实务个案,可以围绕核心争议或通过分析请求权基础展开论文逻辑。关于抽象案例,陈永强教授指出从具体案例中抽象出其法律关系进行研究是论文创作的一种重要方法。此外,类案的研究也很有价值,运用大数据对相同案型的案例进行数据上的比较,对类案的裁判观点进行梳理,有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裁判的统一性问题。

与谈环节,李本灿教授、孙犀铭、田蒙蒙、瞿灵敏副教授、柳芃就特殊动产物权变动、法条的阅读方法、基础概念研究的基础性价值等问题发表见解,并与陈永强教授进行交流探讨。张平华教授表示,陈永强教授的报告及各位嘉宾的与谈展现了“从实务到学问”法学论文写作中丰富的想象空间与开阔的视野,勉励大家结合法条和案例以兴趣为导向展开深入学习与研究。

陈永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法治研究》杂志执行主编,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在《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私法的自然法方法》《民法学说与比较民法》等专著6部、译著2部、合著2部,其中《私法的自然法方法》一书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获浙江省哲学社科成果一等奖。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孟圆    摄影:和悦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王涵 蒋晓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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