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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刊发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张利涛理论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5日 08:04 点击次数:

[本站讯]8月24日,《青海日报》第10版(理论·江源评论)刊发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张利涛撰写的理论文章《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文章认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确权从何来、为谁用权、怎么用权、如何督权,党员干部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落到实处。党员干部应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坚持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强化权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文如下:

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

张利涛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党员干部的权力观一旦发生扭曲,很容易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确权从何来、为谁用权、怎么用权、如何督权,党员干部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落到实处。

一、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

中国共产党强大的领导力,说到底是由党的指导思想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指引着人民改造世界的行动;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前沿。在人类思想史上,没有一种思想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人类产生了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决定了我们党必然具有强大的领导力。

中国共产党强大的领导力,说到底是践行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要求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始终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2020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说到底是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我们党来自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必须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奠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根本法律依据。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对于公权力而言,依法治国就是要管住“关键少数”,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依法治国要依法治权,更要依法治官、从严治吏,领导干部自身及其权力的运用必须接受法律约束,自觉依法办事、守法用法。

二、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做党和人民的好干部,就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18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向周恩来同志学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我们要向周恩来同志学习,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接受监督,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拒腐蚀、永不沾,决不搞特权,决不以权谋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共产党人。”

中国共产党的人民立场决定了党员干部要坚持为民用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在治国理政各环节中坚持人民至上,是我们党对人民立场的最好诠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17年10月,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示:“历史是人民书写的,一切成就归功于人民。”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人民属性、人民基因、人民本色的政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都毫不动摇地坚持唯物史观、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权为民所用。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核心是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用是权为民所赋的必然要求,一切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群众,行使权力必须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以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实践证明,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员干部要坚持权为民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2013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权力是公器,领导干部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要做到公正用权,首先为人要公道正派。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权意识,坚持公平正义,为民用权不偏向,秉公用权不谋私,始终做到用权为公、公私分明,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公正,既是为官之政德,也是做人之私德。党员干部坚持公正用权,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才能提高党的公信力。

党员干部不能任性用权,要坚持依法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依规用权意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对法律保持敬畏,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在行使权力时,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维方式,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用权不任性、不越轨,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利益所惑。不让权力寻租有可乘之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党员干部坚持为民用权,首要的就是要为民排忧解难。2018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中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民用权,关键是要在具体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领导干部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深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党员干部要做到廉洁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一文中强调:“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做事就没有硬气,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一个人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靠自觉自律。自觉自律是人向上向善的内在动力。”“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生活上不检点、不自律,就会滋长私心,过不了多久就会走火入魔,正如古人所说:‘欲无度者,其心无度;心无度者,则其所为不可知矣’。”党员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明,仅靠他律是不够的,关键是要做到自律。党员干部要加强自律,夯实廉洁用权的思想道德基础。

四、强化权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权力监督,目的在于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既要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为政行为。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

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是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在《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文中指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会影响到领导干部的舒适度。问题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重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监督。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用得不好或滥用就会滋生腐败,危害党和人民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监督。

积极探索强化权力监督的体制机制。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强调建立健全权力监督的体制机制,完善权力监督的制度体系。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事实表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只有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立法,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反腐败斗争才有根本依托,我们党才能在建设现代政党上迈出新步伐。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坚持和加强党全面领导的实现方式研究”[批准号:18VSJ011]的阶段性成果;作者为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原文链接:https://epaper.tibet3.com/qhrb/html/2020-08/24/content_655367.htm


【供稿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张利涛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蒋晓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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