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0月31日至11月1日,“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座谈会”在我校举行,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校党委书记朱正昌,校长展涛出席会议。会议由驻教育部纪检组党风室主任李耀建主持。
此次会议由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主办,我校协办,上海交通大学纪委书记潘国礼等上海、湖北、江苏、山东四个省市18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纪委负责人参加。出席座谈会的还有驻教育部纪检组党风室副处长杨火林、省委高校纪工委副书记刘增营等。
展涛校长在欢迎词中介绍了学校概况和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向各位领导和兄弟高校代表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加强我校与兄弟高校之间的工作交流,把《实施纲要》和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落实好。
教育部落实《实施纲要》联系点高校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分别详细介绍了 “具体办法”的制订情况。其他高校交流了在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制订学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办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并展开了热烈讨论。
在听取了全体代表的发言后,刘金平局长发表讲话。他说,当前各高校正在按照中央《实施纲要》的精神和教育部的具体意见要求,抓紧制订学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组织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座谈会,目的是交流各高校的经验,帮助各高校在11月底能够制订出高质量的符合学校实际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制订“具体办法”,一定要明确文件的定位。这个文件是学校党委为贯彻落实中央的《实施纲要》和教育部《具体意见》而制订的具体办法,纪委作为文件起草的牵头单位,要注意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
刘金平强调,“具体办法”是一个操作性的文件而不是指导性文件,要紧密联系学校实际,体现学校的个性,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任务分工要具体,工作进度要明确,要着重解决好“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制订“具体办法”,要突出重点内容,要与当前高校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与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纳入其中。刘金平特别强调,制订“具体办法”要用发展的眼光,工作要具有前瞻性,要与不断发展的形势密切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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