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近日,在2005年全国妇联开展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评选中,山东大学妇委会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合校几年来,校妇委会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全校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根据妇女工作的特点,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尤其在评选先进,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工作方面;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在关爱关心特困女教职工、女大学生和弱势女性群体方面;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维护妇女精神文化权益方面以及在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在创建和谐校园和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校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受到全国妇联和省委高校工委、省妇联的高度赞扬。]
【供稿单位:校妇委会 作者:王芬英 责任编辑: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