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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与同济大学签署全面校际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06年04月29日 17:27 点击次数:


    [本站讯]4月29日上午,山东大学与同济大学校际合作签字仪式在东校区新校办公楼会议厅举行,副校长樊丽明与同济大学副校长李国强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校长展涛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展涛简要介绍了山东大学全方位开放式发展战略和国内高校合作情况。他说,此前,两校在校园规划、学者交流等方面已经建立了联系,结下了深厚友谊,有很好的合作基础。山东大学与同济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的合作关系进入到一个长期的全面的战略新时期,希望双方以此为平台,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开展实质性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双赢。李国强介绍了同济大学的概况和来访目的。他说,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加强双方的联系和交流,推动双方在师资、科研等办学资源上的合作与共享。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双方同意在师资共享、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图书资料共享、学生工作与校园文化交流等方面展开全面交流与合作,并决定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双方每年将互派50位本科生到对方优势学科进行为期一年的访学生活。
    签字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还就本科评估和互换学生培养事宜进行了交流。下午,同济大学访问团参观了山东大学西校区和博物馆。
    同济大学是国内一所拥有理、工、医、文、法、哲、经济、管理、教育9大学科门类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共建的高水平大学。其中,建筑、土木、海洋、环境、车辆、交通等学科在国内高校具有很强实力,优势明显。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山东大学校际合作工作进入了更加注重效益质量和合作品牌层次的新时期。
    与同济大学的合作使山东大学互换学生培养的国内高校增至10所。自2002年10月,山大与武汉大学签署校际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以“第二校园经历”为主要内容的校际合作项目以来,相继与国内16所高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校际合作已初具规模。开展了本科生互换培养、高层学术访问、科研合作、推免研究生、研究生导师互聘、教师进修、干部挂职锻炼等合作项目。先后接收国内14所高校的访学学生1221名,派往国内9所高校访学学生884名,这些访学学生分布在山大30个学院,涉及77个专业。通过“第二校园”学习,让学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机会到国内其他著名大学访学,进行学习交流。这种交流形式,带给学生最重要的是一种开阔的视野,开放意识和竞争意识。让学生们了解山东大学之外,另外一种大学校园文化,有利于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催生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成长。同时,借助校际合作平台,通过互利互惠的合作形式,找到新的合作切入点,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中获益。“第二校园经历”成为山东大学特有的人才培养模式。
    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同济大学校长助理黄自萍、教务处、教学评估办公室、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规学院、文法学院、数学系的有关领导,山东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国内合作办公室以及政治学院、文学院、数学院、法学院、哲社学院、物理学院、土建学院、材料学院、机械学院、能动学院、控制学院、环境学院的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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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国内合作办    作者:文/王海华 图/白向忠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马永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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