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

微信

山大发布

抖音

视频号

微博

小红书

快手

哔哩哔哩

山东大学报

山大要闻

法学院学生赴莱芜开展法律援助与咨询活动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6年07月19日


    [本站讯]7月7日至10日,为配合“五五”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服务团在莱芜组织开展了以法律援助为中心内容的一系列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回报社会,服务地方。
    作为此次社会实践的中心内容,7月9日法学院法律援助服务团在莱芜市府广场前举行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群众不断前来咨询,有的咨询者还专程开车赶过来。咨询的问题也错综复杂:有因赡养问题而与儿女闹纠纷,有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侵权纠纷,有因邻里不和而发生的民事纠纷,也有因房屋拆迁而与政府发生行政诉讼。对于群众的咨询,服务团以极大的耐心和热情,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他们做出认真而又负责的解答,并将一些疑难问题记录下来。有的群众索要房屋拆迁方面的材料,由于问题比较细,服务的同学留下了对方的联系方式,下午专门把准备好的法规文件交给他们。在咨询过程中,同学们也碰到了一些比较棘手、一时拿不准的问题,深感自己知识的有限性,立志学好专业知识,拓展自己的法律视野,多了解实际中的情况,缩减理论与实际的差距。在此次活动中,同学们不仅解答了群众的问题,还就树立法治意识方面的问题做了宣传,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莱芜电视台、《莱芜日报》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除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外,法律援助服务团在莱芜还以参观考察为主要形式,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实践活动。
    7月8日和9日,法律援助服务团全体师生先后参观考察了莱芜市山东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和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并与两所的律师进行了座谈。双方就“如何做好一名律师”、“如何看待上访”、“法律援助的运作现状与不足”、 “离婚案件”、“青少年犯罪”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座谈会后,服务团成员参观了两个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室,查阅了近几年卷宗,了解律师办案的程序,详细阅读了部分案件的案情,并统计了近年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比例。通过与司法实务人员的零距离接触,不仅解决了一些关于司法实践的疑惑,更学到了一些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7月9日下午,法律援助服务团还到莱芜市法律援助中心(“148”协调指挥中心)值班,亲身参与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服务团师生查阅了法律援助中心《来人来访登记表》、《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业务档案》、《148法律服务专线求助咨询登记簿》,有针对性地做了记录,并就其中一些问题与中心工作人员交流了看法。中心还赠送给服务团该市2005年《法律援助案例选编》,给大家提供了一本了解司法实务运作的不可多得的好教材。7月10日法律援助服务团又到该市法律人才教育中心参观考察,就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证书颁发、师资力量等问题与中心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在开展法律实践的同时,法律援助服务团十分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莱芜期间,服务团先后组织参观了莱芜战役纪念馆和莱芜市莱城区雪野镇房干村,一方面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另一方面亲身感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实践过程中,莱芜市副市长刘曙光、莱芜市司法局局长李茂玉分别接见了服务团全体成员,并就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问题与服务团进行了亲切交谈。  |  |  | 
 |  |  | 
 |   ]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文/于升江等 图/于文豪等    责任编辑: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