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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承办第一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6年10月25日 点击数:


    [本站讯]10月22日-23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一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新校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人权保障与权力制约”。来自全国十余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博士生代表5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教授主持。与会的博士生导师中国社科院李步云教授、苏州大学杨海坤教授、浙江大学林来梵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莫于川教授、四川大学周伟教授及博士生代表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他们对论坛的成功举行表示祝贺,对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的8所发起单位和第一届论坛的承办方山大法学院表示感谢。他们一致认为该论坛的建立为公法学博士生的交流搭建了一个崭新而宽广的平台,是博士生学术交流方式的一种创新,对中国公法学乃至中国法学都起到了开拓性的作用。同时,他们希望博士生同学充分利用此次机会进行深入交流,以“世界的眼光、中国的问题”的意识来进行研究,努力搭建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共同振兴中国的公法学事业。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刘树伟教授到会祝贺,代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向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以及博士生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祝愿论坛圆满成功。
    在为期两天的论坛讨论中,与会博士生分“人权理论”、“人权实践”、“权力制约”、“违宪审查”、“宪政理论”、“宪政实践”、“行政法理论”和“法治行政”八个主题单元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研讨。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旨在为全国公法学博士生提供开放性的学术交流平台,主张学术为本、平等参与、共同提高。论坛是在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韩大元教授、浙江大学胡建淼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国家行政学院袁曙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苏州大学杨海坤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茂林教授、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等国内知名公法学专家的倡议和推动下,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共同发起,于今年5月27日在山东大学宣告成立的。下届论坛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于文豪    责任编辑: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