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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日山大学子开展普法活动服务社会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6年12月05日 点击数:


    [本站讯]在第六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山东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本次活动日的主题,立足校园、走进社区、面向社会,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
    11月29日晚7点,山东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主办的“12•4系列普法活动”之一—— “法律实务大讲堂”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报告厅拉开帷幕。本次活动邀请了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的两位知名律师为大学生介绍从业经验以及法律援助的个案;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过的在校法学研究生谈了自己的实习心得;回到校园进一步深造的律师则介绍了自己重回校园的体会。这次活动使大家对律师这一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认识,对于大学生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掌握应有的法律知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12月2日上午,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研究生社区党支部,到甸柳新村社区开展了“送法进社区”活动,社区领导和居民对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志愿者们与社区居民进行了座谈,了解他们所关注的法律问题,并为他们准备了物业管理、婚姻继承以及房产买卖、出租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同时,志愿者们开展现场义务法律咨询,为居民解答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此次活动面向社区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
    12月3日,法律援助中心的成员又来到洪楼广场,为过往群众发放普法材料,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并针对群众比较关注的社会保障、婚姻家庭、安全生产、社会救助、交通安全等问题,向大家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们的法治观念以及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大学生的热情服务和耐心讲解得到了市民的好评,该活动也被山东电视台、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12月4日,法律援助中心在山大东校区新校和老校两个校园同时开展了大学生维权活动。针对在校大学生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大学生在就业、兼职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扰,志愿者们准备了相关的宣传材料,并采用展板,条幅等形式对在校大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并为大学生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同学们纷纷前来询问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而且前来咨询的很多同学表示想加入其中,成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帮助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
    山大此次“12•4普法系列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宣传内容丰富,收到了良好效果,为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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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学工部     作者:周丽丽    责任编辑: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