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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7年05月17日


    [本站讯]日前,山东大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学位论文答辩的审批与公告、学位论文答辩的内容和程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的写作规范及要求等方面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进行了细致严格的规范。
    根据要求,所有申请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者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向学校学位办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并进行学位论文的匿名外审工作。同时,为维护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质量,学校对学位论文答辩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要求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保证质量,严格把关,不降格以求;答辩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努力创造百家争鸣的学术气氛;除保密论文外,答辩要以公开方式举行,广泛吸纳校内外有关人员列席旁听。
    自5月下旬开始,山大将在全校范围内举行6场博士学位论文公开示范答辩,分别涉及人文、社科、理学、工学、医学、信息学科类别,为全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提供可供观摩、借鉴的范例。示范答辩会以网上直播和录像剪辑上网两种方式向全校公开。
    山东大学还鼓励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写作规范参照博士学位论文执行。]

【供稿单位:研究生院     作者:程翠玉    责任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