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1月19日,山东大学召开各单位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汇报会,检查各单位《实施纲要》第一阶段任务的落实情况。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方宏建代表学校党委听取了汇报并讲话。
方宏建指出,今年是完成学校党委提出的落实《实施纲要》第一阶段任务的最后一年,这一阶段的工作目标是:基本建立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完成这一阶段任务,核心是制度建设,各单位要从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两个方面入手,切实完成好《任务分解表》所列的各项任务。
会上,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计财处、国资处、审计处、基建处、后勤处、医管处、工会、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汇报了两年来落实《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本次督查活动自11月中旬开始,由纪委、监察处组织实施,目前对各单位的督查活动正在进行中。
近年来,山东大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各方面的工作,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5年12月7日,山大党委颁布了《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办法》及《任务分解表》,提出经过2005年到2007年、2008年到2010年、2011年到2015年三个阶段,建成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监控、防范、惩治相协调,各方面都较成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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