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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出台实施意见推行本科课程的公开教学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8年01月21日 点击数:


    [本站讯]日前,山东大学公布了《关于推行本科课程“公开教学”的实施意见》,以推进本科课程的“公开教学”活动,强化教学研究与交流,推进教师培养,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
     本科课程的“公开教学”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符合学生以及课程本身的特点与实际,倡导启发性、示范性、培养性、互动性和研究性,注重教学相长。通过“公开教学”,不断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讲课技能和业务水平;强化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共同提高;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发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导地位,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提高教学效果。
     每次“公开教学”应有教学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任课教师参加,任教时间在3年以内的教师每学年必须参加2次以上“公开教学”活动,其中至少有1次为主讲。每次“公开教学”应设置随堂点评环节或于课后组织针对该课程的教学研讨与交流。自2008年起,学校将本科课程“公开教学”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到院部教学评估、年度教学质量奖励以及各项重要教学评选活动的考核与评价体系之中。
     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展涛校长倡导在全校各教学单位开展本科课程的“公开教学”活动。近一年来的教学实践证明,“公开教学”极大地浓郁了学校的教学气氛,促进了教学交流与师生互动,有效地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的教学质量。]

【供稿单位:教务处     作者:梅强    责任编辑:莉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