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图书馆与山东省图书馆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22日 09:04 点击次数:
[本站讯]1月21日下午,山东大学图书馆与山东省图书馆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东校区新校图书馆三楼会议室举行,副校长陈炎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经协商,今后两馆将在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服务、文献资源和技术服务共同研发、合办学术文化活动等方面开展更广泛的交流合作。
签字仪式上,陈炎对两馆合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希望两馆今后的合作更加深入、更加广泛、更加密切,为山东省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山东大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发挥更大作用。省图书馆馆长赵炳武和山大图书馆馆长韩子军分别介绍了本馆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规划,并对合作前景表达了各自的希望。
赵炳武与韩子军共同在《山东大学图书馆与山东省图书馆合作意向书》、《山东省图书馆向山东大学图书馆提供文献资源服务的协议书》和《“山大学人著述”征集协议书》上签字,双方还就合作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具体商谈。仪式由山大图书馆党委书记傅佩玉主持,山东省图书馆和山东大学图书馆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仪式。
自今年3月1日两馆所签协议正式生效后,山大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学生,都可以办理山东省图书馆的山大读者专用借书卡(C级证),凭证借阅有关文献。同时,山大师生的专著、论文、传记、手稿、书画、日记、回忆录、图片等,以及其他具有个人特征的各种类型的资料,可以无偿或有偿捐赠给山东省图书馆珍藏。山大图书馆也将尽快制订相关工作细则,并告知读者。
山东省图书馆是全国大型公共图书馆之一,历史悠久,规模宏大,馆藏文献丰富,特色突出,现代化技术条件先进,且新馆与山大东校区毗邻。多年来,两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根据目前山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山东大学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两馆建立长期稳定、资源共享、互利合作关系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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