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日前,教育部召开2008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山东大学纪委、监察处荣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继2003年12月被评为“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之后,学校纪委、监察处再次获得该项殊荣。
多年来,山东大学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配备了精干的工作队伍,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察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围绕学校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监督监察工作收到良好效果,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综合效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学校的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每四年举办一次,本次共表彰81个先进集体和98名先进个人。山东省内获此荣誉称号的还有山东经济学院纪委、监察处,青岛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和东营市教育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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