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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8年05月19日

全校各单位:
    根据5月18日《国务院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现将校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校下半旗志哀,停止校内一切娱乐活动。
    二、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校师生员工,以及在校内学习、生活、工作的所有人员,停止一切工作、学习及其他活动,肃立默哀3分钟。
    (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部分学生在东校区新校图书馆前广场进行集体默哀活动。
    (二)南校区办公室负责组织驻区各学院和各直属单位师生在南校区中心广场进行集体默哀活动。
    (三)各学院及各直属、附属医院、中小学、产业集团、威海分校等自行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默哀活动。
    (四)各学院通知5月19日第五、六节课的所有授课教师负责组织上课学生的默哀活动, 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在场学生的默哀活动,分散在学生公寓和其他场所的师生员工自行肃立默哀。
    (五)出差或因为其他原因不在学校的师生员工在同一时间停止一切活动,肃立默哀。
          
                            山东大学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 责任编辑: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