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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与兰州大学续签校际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5日 09:53 点击次数:


    [本站讯]5月14日,山东大学与兰州大学校际合作座谈会暨校际合作协议续签仪式举行。山东大学副校长樊丽明、兰州大学副校长安黎哲参加了座谈会并代表两校续签合作协议。
    座谈会上,樊丽明和安黎哲先后讲话,表示两校将在前期良好合作基础上,立足长久,加强沟通了解,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实实在在地推动相关合作项目的落实,提高合作效益,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共同发展。樊丽明还简要介绍了山东大学概况、学校招生、三种经历、专业建设、暑期学校、师资队伍、基地建设等情况。安黎哲也简要介绍了兰州大学概况、教育教学和野外实习基地等基本情况,并邀请山东大学校领导出席兰州大学百年校庆和其主办的重要学术会议。
    仪式上,双方续签了《山东大学兰州大学校际合作框架协议(续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关于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书(续约)》。根据协议,双方重点在师资共享、人才培养、科研、图书资料共享、学生工作和校园文化经历、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举措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还确定,自2009年7月到2012年7月,双方每年互派50名2、3年级本科生到对方优势学科访学一年。双方商定,山东大学每年暑期选派部分生命科学类专业短期访学生到兰州大学野外实习基地进行实习。
    5月13日晚,安黎哲一行看望了兰州大学在山东大学学习的访学生,并与他们亲切交流。兰州大学教务处,山东大学教务处、国内合作办和生命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和签约仪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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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国内合作办 宣传部 新闻中心    作者:文/王海华 图/刘志浩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宜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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