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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承办鲁皖豫民商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9年09月23日


    [本站讯]9月19至20日,由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大学法学院和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的“鲁皖豫民商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论坛”在日照召开。
    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山大法学院前任院长梁慧星先生,烟台大学郭明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分别作主题发言。山大法学院副院长林明教授出席会议并代表山大法学院向大会祝贺。山东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泽沅、河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张士勇、安徽省民商法学研究会执行总干事李明发到会并分别代表三省法学会致辞。来自山东、安徽、河南三省的民商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大会共收到论文128篇。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三省与会人员围绕“侵权责任法制定问题”、“土地法律制度完善问题”、“保险法实施疑难问题”三个议题,分别进行了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形成了丰硕成果。会议论文将于会后进行筛选并于年内结集出版《民商法评论》(第2卷)。
    该论坛由鲁皖豫三省轮流承办,本次会议为鲁皖豫民商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第二届民商法论坛, 2010年第三届论坛将由安徽省民商法学会承办。]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董翠香    责任编辑: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