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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获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9年11月25日


    [本站讯]11月20日,教育部召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宣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山东大学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更好地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决定对全国129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以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是国家目前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集体的最高表彰,本次评选更是教育部多年来第一次面对全国学生就业工作集体进行的表彰。
    山东大学坚持把学生就业工作当作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树立大就业观念,在全国较早把“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独立为正处级建制,率先创办了山东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站,并在信息量和栏目更新上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金融危机之时,山东大学更是加大对学生就业工作的关注力度,将做好学生就业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好体现,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就业指导工作,在建立健全以校园市场为重心的就业市场基础上,不断拓宽路径,开拓毕业生就业的新市场和新地域。同时,学校着力构建促进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全面构建学生就业工作服务体系和立体化平台,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理论研究,实现了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就业工作稳中求进。山东大学的就业工作已经成为体现学生竞争力的有效窗口,成为展现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

【供稿单位:就业中心     作者:翁祥栋    责任编辑: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