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关于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日前,山东大学首次招录政法干警定向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为确保改革试点有序高效进行,做好本次招录工作,学校专门成立了政法干警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协调相关工作,使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最终,经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考试、复试、体检和推荐,在近150名参加复试的考生中,山大拟录取86名考生为2009级政法干警定向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新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在所推荐省(市、自治区)办理相应手续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后,将于3月14日报到入学。
政法干警法律硕士培养,是国家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其目的是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我国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基层法院和检察院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政法干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制二年,分法院和检察院两个方向进行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毕业后将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地方法院和检察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