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1月1日至5日,山东大学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现场签订会分别在六个校区举行。此次有1023名学生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及借据,其中2010级新生663人,贷款总额达2190万。
签订会上,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同学们介绍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办理流程等相关知识,强调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政策的一部分,体现了国家、学校、银行对学生的关爱,希望同学们珍惜机会,努力学习,提升自我,以便将来更好地回报学校和社会。银行工作有关人员就如何进行信息确认、贷款申请审批表、合同及借据的签订等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作了详细说明。山东大学各学院辅导员也到现场维持秩序、指导学生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的学生按照要求一一核对信息、签字、按手印,记下自己庄严的承诺。他们表示,非常高兴能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自立的方式读完大学,将来一定会合理利用国家助学贷款,以优秀的成绩完成学业,争取早日还贷,回报社会。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性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学生学、宿费的主要途径,也是同学选择自立成才的重要方式。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学生资助中心在暑假期间就开始积极准备,将国家助学贷款宣传资料随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予新生,以便有贷款需求的新生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在新生报到当天设立咨询台,就学生提出的疑惑给予解释;借助便捷的贷款管理系统、标准的工作流程、合理的工作时间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了贷款申请进度;与中国银行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利用休息时间,赴六个校区分17场次举办贷款合同签订会,极大地方便了贷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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