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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教授在法学院举行讲座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4年09月26日

[本站讯]9月25日早9点,已76岁高龄的郭道晖老先生精神矍铄地准时来到了会场,准时开始了法学院学生期待已久的《宪法的社会性与人权的至高性》学术报告。
     首先,主持人、法学院的曲相菲博士简要介绍了郭道晖教授的经历:郭老投身革命半个多世纪,为解放思想、学术自由奉献了自己的全部。他任《中国法学》主编九年,是中国法理学学会的理事,北京大学行政学的博士生导师,依然对法学界起着学术上导向性的作用。
     郭老的讲座由两部分组成,首先他向我们阐述了什么是宪法的社会性及其理论依据。他认为,宪法的社会性是相对于国家性而言的,法学界不应只对宪法从形式上界定,而应该从法理上深刻理解其含义。宪法是契约,是社会的大法,而非国家治国安邦的工具。国家不能搞专政,不能搞人治,他的一切行为应置于宪法的建构之下,受宪法的制约。
     而宪法为什么是社会化的呢?郭教授阐述了他所认为的十条理由。
    讲座的第二部分具体阐述了他对人权至上的理解。宪法是人权的产物,美国的独立战争,法国的大革命都是举着人权的旗帜进行的;宪法是人权的基础;宪法权利就是人权和公民权。人权是指自然人,市民社会人的权利,而公民权是政治共同体的政治权利;宪法以人权和公民权制约国家权力。
    最后郭教授以极大的热情赞扬了人权入宪的意义:确定了人权在宪法中高于一切的崇高地位;增强了人民知权,爱权,维权的意识;保障人权,保护弱势群体;保障法定的与非法定的权利,这个非法定的权利不仅限于法律明示的权利,习惯权利,自然权利都应受到保障。
    肖金明院长在讲座结束的时候对我们说:“郭教授给我们带来了宏大的理论,深刻的思想。这深刻的思想不是来自郭教授一天,一星期,一个月,或者一年的研究,而是来自他半个多世纪对法治,政治,宪政,人权的研究,是历史性的结论。郭道晖教授有着光辉的革命经历,他和我们的朱镕基总理是多年的同学,是他的入党介绍人。郭老现在还活跃在法学界,他为我们树立了学术的典范,是我们山大法学院许多老师的老师。他很关注年轻人的现状,注重提升年轻人水平的发展。许多年轻的老师和学者都受益于郭老。最后,让我们以学生的身份,以朋友的身份,以亲人的身份祝郭老事业顺利,身体健康!”
    在法学院师生雷鸣般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供稿单位:法学院通讯社     作者:周莎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