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为加强我校科技查新工作的管理,规范查新机构的行为,保证查新工作的质量,使科技查新工作成为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撑条件,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科技查新工作实际情况,我校近日批准成立了山东大学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
山东大学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属综合类查新站,具有理、工、医综合类科技查新业务资质。根据委托人的需要,查证其科学技术内容的新颖性,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有偿提供科技查询服务和科技信息咨询;科技查新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查新活动的独立性和查新结论的准确性。
山东大学教育部部级查新工作站设在校图书馆,负责人为杨锦先副馆长,我校科技处负责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
按照学校要求,今后我校在理、工、医类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鉴定、验收,以及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查新业务,除有特别要求外,一般查新报告均由山东大学教育部部级查新工作站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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