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9月19日下午,山东大学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及《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校党委书记朱正昌主持会议并讲话。
朱正昌指出,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责任感、使命感。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准则》和《规定》,是新时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准则》对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提出了新标准;《规定》对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提出了新要求。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定要重视对上级规定的学习领会,吃透文件精神,结合分管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朱正昌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事业科学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多年来,学校党委一直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注重增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学校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收到了明显成效。自《准则》和《规定》出台以来,学校分别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准则》和《规定》的通知,宣传教育和制度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学校反腐倡廉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以对党的事业、对人民群众、对全体师生员工、对学校的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切实把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学校事业平稳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朱正昌指出,要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继续深化对《准则》的贯彻执行。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前期学习贯彻的基础上要继续深化对《准则》的认识理解,严格遵守《准则》中“八项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将贯彻执行《准则》作为今后党员领导干部党性锻炼的重点,作为降低廉政风险的有效途径。
朱正昌强调,要以落实“一岗双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对《规定》的贯彻落实。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这是新时期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在抓好业务的同时,坚持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最后,朱正昌要求,要以迎接教育部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工作。一是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把做好迎检工作作为推进《准则》和《规定》深入学习贯彻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学校纪委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检查的要求逐一落实,本着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三是要取得实效。通过做好迎检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党政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全面推进体现学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方宏建领学了《规定》、《准则》和“十不准”,并结合学习体会作了主题发言。党委常委及其他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谈了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规定》和《准则》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校党委常委尹薇、王琪珑、张永兵、娄红祥、韩圣浩等参加了会议。校长助理王剑敏、贾磊、张协奎,以及校庆办公室、党办校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术研究部、研工部、计财处、基建处、后勤、产业、校团委、南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