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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山校区实验楼工程获评国家优质工程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1年11月28日

  [本站讯]日前,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山东大学兴隆山校区综合实验楼工程被评为国家优质工程。此次济南市仅有两项工程获得该奖。该实验楼工程是山大建筑工程中第一次、也是本年度教育部直属高校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一项工程。
  兴隆山校区综合实验楼于2007年5月开始建设,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框架结构,包括地下一层和地上十二层。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和学校计财处、招标办、审计处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学校新区办积极协调和管理各参建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使工程于2009年1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建设质量优良,工程先后获得“泉城杯”、“泰山杯”等奖项。今年,省市有关部门推荐该工程参加了“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经过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审定委员会对其建设资料的层层审查和现场复查,认为该工程设计合理、选材恰当、造价低廉、质量优良,施工过程管理严格、资料齐全有效。经过与国内众多优秀工程的激烈竞争,最终该工程被评为2010-201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获得高度评价。
  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我国工程建设行业设立最早、规格与要求最高的国家级质量奖,也是我国唯一的工程建设类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该奖项以其权威性、规范性、指导性、示范性在工程建设领域享有崇高的声誉。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简称国家质量奖)的一部分,是工程建设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励。国家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牌、奖状。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供稿单位:新区办     作者:孙蓓蓓    责任编辑:莉荔 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