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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区开展“绿色校园、步行运动”活动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2年04月20日

  [本站讯]近日,山东大学决定自4月26日起,在中心校区开展“绿色校园、步行运动”活动。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校园内各条道路均禁止停放机动车(专指四轮及以上燃油、燃气和电动车辆)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均须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区域。中心校区设有6个停车场,供机动车停放。学校班车、交通车和其他大型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班车和交通车在校园道路行驶时,可为下车客人临时停车。学校调整中心校区校园道路使用功能,将校园道路分为允许机动车通行道路和禁止机动车通行道路。除弘德大道、立德大道、厚德大道、元圣路、法圣路、科圣路和办公楼四周环形路、知新楼A座四周环形路、数学楼四周环形路可以允许机动车通行外,其余道路均为禁止机动车通行道路(见附图)。押运、送货、工程建设、清肥和垃圾等车辆须进入禁止机动车通行道路行驶的,须提前告知学校公安处,公安处将派有关人员予以协助。特种机动车辆(抢险救灾等)需要紧急进入禁止机动车通行道路的,可先行挪动路障。学校限制出租车和燃油摩托车进入校园。出租车如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允许,可由西南门或北门出入;校园西南门、北门及西门附近设有燃油摩托车停放区,摩托车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允许,可进入校园。校园内道路通行实行“步行者优先”原则,机动车辆要礼让行人。
  学校要求各单位及时传达活动精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引领文明时尚。上课教师要预留步行时间,以免贻误上课;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严格遵守规定;各单位组织大型活动、接待来返人员要事先告知相关人员有关规定,共同推动中心校区“绿色校园、步行运动”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中心校区机动车通行线路图

【供稿单位:宣传部 新闻中心     作者:王莉莉    责任编辑: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