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讯]6月8日下午,山东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班第七场专题报告会在中心校区知新楼A座三层报告厅举行,校长徐显明教授作关于“党的十八大报告与法治中国”的专题报告。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建军主持报告会。

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作关于“党的十八大报告与法治中国”的专题报告
徐显明开宗明义地表明:说到文明,法治算一项,没有法治出现的文明不算文明;中华文明有5000年的历史,中国的制度文明至少有3000年。他用一系列生动的故事和历史典故,列举了中国历代法制沿袭、演变情况,强调了制度建设对于治国理政的极端重要性。徐显明把新中国成立后的法治建设划分为法制的初创和奠基、徘徊与破坏、恢复与重建、建设法治国家等四个阶段,并结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重要地位、毛泽东思想的人民主体观对我国“五四年宪法”的重要影响、邓小平理论对我国“八二年宪法”的重要指导作用、“法制”与“法治”的联系和区别、著名法学家乔伟先生对我国法学事业的杰出贡献、著名物理学家束星北先生“用生命捍卫宪法尊严”的崇高精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新时期法治建设总方针等进行了详细阐述。
徐显明说,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有四大法治目标要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四大法治目标就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当中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于法治的中心思想。关于建设强大的法治国家,徐显明认为中国正处于大国化的过程中,并提出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制度五个界定大国的标准。关于中国“大国化”的法治路径,徐显明说,中国法治发展的主要方向是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转变。法治体系有几个环节:执政党要依法执政、更高的立法质量和标准、建成法治政府、恢复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建军(右)主持报告会并作点评
报告后,李建军作了点评。他说,徐显明校长是中央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之一,他从法学家和教育家的视角向我们阐述了党的十八大报告与法治中国问题,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李建军表示,有两点感到非常深刻,一是法治中国来之不易;二是法治国家建设任重道远。李建军说,报告对中国未来法治目标的描绘,增强了我们的信心;其中提到的一些思想、观点、理念,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希望会后各单位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办学理校的实际能力。

报告会现场
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50余人听取报告,山东大学(威海)设视频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