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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山大教师反响热烈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4年10月24日

  [本站讯]10月20至23日,备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同志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山东大学教师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收听收看报道,认真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并就四中全会的亮点和重要意义,依法执政和执政党自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和中央反腐“治本”行动等话题,畅谈自己对全会重要精神的理解、认识和体会。
  广大教师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这次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广大教师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上续写新的辉煌。
  关于四中全会的亮点和定位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在中共党史上尚属首次,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历史界碑。就此,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杨海坤认为,四中全会专题讨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必将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全面的具有充分可操作性的具体部署。哲社学院党委书记杨斌认为,司法体制改革与反腐制度化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最大亮点。这次全会将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建立以法治和理性为核心的新执政路线的真正起点。文学院党委书记王德胜认为,四中全会确立“依法治国”的主题,是我们党在现阶段重大的政策考量和战略抉择,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进一步加强党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生命学院党委书记郑晓健表示,四中全会标注依法治国新高度,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徐艳玲教授认为,四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体认和能动把握,必将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实现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方雷教授认为,法治既是现代国家建构的切入点,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四中全会全面聚焦依法治国,全面部署依法治国,必将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政管学院博士生导师蒋锐教授认为,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要议题,意味着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在今后一个时期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司法体制改革将全面展开并不断走向深入。
  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反腐“治本”行动问题。司法体制改革和反腐治本问题是四中全会的热点话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就此,杨海坤教授认为,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独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当前,尤为重要的是应该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司法改革的经验教训加以认真总结,树立全面、科学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深刻理念和完备理论,用以指导司法制度改革实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必定会在全面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基础上,全面规划和处理好党的纪检工作与国家反腐败工作的衔接,尤其在程序上作出更加科学、严格的规定,使预防、遏制、惩处腐败工作环环相扣,使腐败无法滋生、无法蔓延、无法藏身。法学院李道军教授认为,四中全会为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和反腐“治本”行动作出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下一步应迅速启动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程序,将其制度化、法律化,以便将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及反腐“治本”行动纳入法治化轨道。而这也应该成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杨斌认为,四中全会使“依法治国”理念真正深入人心,有了这种精神和心理基础,就会从根本上促进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完善,真正使反腐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进而从根本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关于依法执政和执政党自身建设问题。依法执政和执政党自身建设问题,是四中全会的基本落脚点和根本目的。就此,李道军教授认为,全面推进和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新型法治国家,必须弘扬法治精神,尤其是笃守法律信仰、良法至上、权利神圣、权力有限、程序正当等,惟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从传统的人治思维到现代的法治思维的彻底转变,才能达到保障基本人权、维护社会正义、实现社会公正、达致社会和谐的境界。徐艳玲教授认为,四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进步,依法执政将成为基本执政方式,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将成为常态。法治是现代文明国家的基本标识,是人类迄今为止找到的最优的治理方式,四中全会通过法治达到“维稳”和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在执政党的建设方面,法治有助于为强力反腐保驾护航,依法执政鲜明地展现了新一届中国共产党人的新形象,为执政党的自身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蒋锐教授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就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实行依法执政,正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述原则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党依法领导、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制度保障。此外,健全法律制度、司法程序和执法体系,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也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利滥用、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有效途径,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基本保障。
  关于如何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实际工作。王德胜认为,高校师生要更加自觉地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的精神,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公民意识,带头遵守法、礼、德的规则,使法制嵌入个人信仰,成为生活方式,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中国建设。郑晓健表示,四中全会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法治建设描绘出了具体清晰的路线图。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思维,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标准,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学院青年教师马德华表示,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专题讨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建设和党的执政理论上的重大进步,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才能通过法治真正达到保障人权的目的。物理学院辅导员朱强表示,作为高校辅导员,我们应该深入体会四中全会的内涵精神,将法治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规范行为,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提升学生们的法治觉悟,培养学生们的政治素养,真正将法治理念落实到学生教育的日常实践中。
  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成为山大校园的主旋律。广大教师表示,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学习法治知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推动法治教育,以更加积极理性的态度投入到实践工作中去,为学校早日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努力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接下来,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供稿单位:宣传部 新闻中心     作者:马永军    责任编辑:亭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