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1月11日,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推进驻济省直单位职工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的意见》的工作部署,山东大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职工住宅区物业社会化改革问题。会议专门听取了后勤保障部关于职工住宅区物业社会化改革专题汇报。山东大学校长张荣、副校长张永兵、总会计师曹升元出席会议。
张荣在讲话中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单位住宅区住户的多元化、产权的私有化打破了居民生活区单位行政化的管理模式,物业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是必然趋势。学校实施物业社会化改革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工住宅物业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必将有利于推动实现业主依法自我管理和和谐社区建设。他强调,学校物业社会改革要坚持物业服务社会化、商品化、货币化方向,将发放职工物业服务补贴和推进物业服务社会化同步进行,要改革福利型物业管理形式,将物业费由“暗补”变为“明补”,按照责权利一致原则,国家、单位、个人合理分担,切实推进职工住宅物业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他指出,在改革过程中要理清思路、寻求共识、坚持公开透明,进一步理顺住宅区维修管理等服务机制,协调好利益相关主体间的关系,确定供需平衡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工住宅区物业社会化改革。物业服务要模拟企业化运行,实现精细化管理与服务,以小区为单元形成物业服务方案,提供个性化、差异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切实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为教职工创造文明、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张永兵、曹升元分别就方案内容、工作程序、经费使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学校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