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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法学院举办系列活动致敬首个“国家宪法日”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4年12月04日

  [本站讯]11月4日至12月4日,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在校师生和社会群众法治意识,山东大学法学院师生广泛开展“致敬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系列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包括“国家宪法日”系列学术活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团会、法律知识竞赛、“规则与公平意识”征文比赛与辩论赛、“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等多项内容。
  组织专家开展宣讲传播宪法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法学院积极组织了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奔赴各地进行宣讲,传播宪法精神。10月18日,山东大学一级教授杨海坤参加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会上畅谈了其关于宪法学学习的体会。11月19日、20日,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军教授分别在泰安市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济南铁路局党委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上作报告,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开展宣讲。12月3日,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副教授在烟台港集团公司和全市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骨干培训班上作专题辅导报告,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等方面作了系统阐述。12月4日,法学院宪政研究所所长王德志教授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宪法讲座,并接受齐鲁晚报专访,解读了宪法意义。同日,法学院法理研究所所长李道军教授赴枣庄市作《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宣讲报告,对法治、法治体系与法治国家等基本涵义进行解读。
  举办学术报告、学术论坛弘扬人权法治。11月4日晚,杨海坤教授为山大师生作了一场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历史新的飞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解读”的报告。11月29日,山大法学院举办了“国家宪法日•世界人权日”——2014年研究生学术论坛。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郭明瑞出席论坛并对参会研究生的发言进行了细致点评。论坛在总结中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只有宪法真正具有生命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拼图才能宣告完整”。山大法学院还将于12月4日和11日分别举行“国家宪法日•世界人权日”之法理学论坛和青年公法论坛等一系列学术活动。
  召开主题团会解读法治精神。11月27日,山大法学院2013、2014级本科生分别召开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团会。团会中,各团支部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和概况,梳理回顾了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就“依宪治国”、“法治与人治”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各团支部在总结中提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有助于同学们积极学习、投身实践,向“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迈进。
  开展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夯实专业素养。重视规则、讲求公平是法治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当代法律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科研能力,激发学生对规则意识、法治理念和人权问题思考的积极性,山大法学院在全体本科生中开展了以“规则与公平意识——法律人的法律素养”为主题的征文比赛、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哪个更重要”为主题的辩论赛和法律知识竞赛。同学们认真准备,积极参与,通过思想的交锋、观点的碰撞,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理解和阐释。
  面向宪法宣誓许下庄严承诺。12月3日,山大法学院师生面向宪法庄严宣誓,共同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我志愿献身法律事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克己奉公;养天地正气,担人间正义。”神圣的誓言是每一名法科学子对维护宪法与法律、坚守法律职业操守的庄严承诺,是他们立志成为一名优秀法律人,为法治中国建设和人类进步事业奋斗终身的精神动力。
  组织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法学院各学生组织在泉城广场、英雄山、洪家楼广场和各个校区举行盛大的宪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旨在宣传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促进宪法、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民心。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广大市民和在校大学生发放法律宣传材料,热心讲解法律知识,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用实际行动营造广泛参与、积极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值此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山大法学院“致敬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彰显了山大法律人“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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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管嘉琪 齐向东    责任编辑:超超 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