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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校签约合作

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揭牌仪式同时举行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6日 08:06 点击次数:

[本站讯]8月24日上午,山东大学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校合作签约暨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揭牌仪式在中心校区明德楼举行。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山东大学常务副校长王琪珑出席活动并讲话,副校长、青岛校区校长韩圣浩出席活动。王闯与王琪珑为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和山东司法研究基地揭牌,并签订院校合作协议。王闯与韩圣浩代表院校互相赠书。

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是为推进山东大学新法科建设,促进法学学科与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更好建设服务山东法治建设制度,经学校研究,依托法学院成立并设立在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的科研机构。山东大学与省法院签署合作协议,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民法典司法适用、诉讼制度改革、智慧法院建设等重点,在课题研究、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执行工作、涉外司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开展深度合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

仪式上,王琪珑介绍了山东大学及法学院的历史沿革、发展特点及成立交叉法学研究院的重要意义。他表示,长期以来省法院与山东大学特别是法学院之间保持紧密的交流合作,此次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成立山东司法研究基地,是新时代背景下双方合作关系的深化发展,也是山东大学贯彻落实服务山东战略的生动体现。面向新时代,山东大学将以本次战略合作为新起点,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优势、科研优势和创新优势,着力深化人才培养、培训合作、研究合作,争取在课题研究、理论研讨、实证调研、成果转化等实务合作方面结出累累硕果,为打造山东法治高地、加快建设“新动能ꔷ新山东”、推动山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王闯从审判执行质效走在全国法院前列、服务保障大局取得新成效、智慧法院建设取得新突破等方面,介绍了近年来省法院取得的显著成绩。他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为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坚持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创新相结合,更加突出中国特色,共同繁荣新时代法学教育;坚持人才培养与司法需求相结合,共同培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做到法理情相融合、具有深厚专业功底的法治人才;坚持多学科与智慧法院建设相结合,善于把交叉学科研究融入到技术迭代中,努力追求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仪式后,双方围绕推进交叉学科建设、深化理论实务融合、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强化司法数据应用等进行座谈交流,并就下一步如何强化目标导向、推动合作协议落实落地交换了意见。

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山东大学服务山东办公室、人文社科研究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部、《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数据科学研究院负责同志和法学院教师代表等参加相关活动。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满洪杰    摄影:姚连刚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王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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