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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召开第三十九次党委常委会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15年07月16日

  [本站讯]7月13日下午,山东大学召开第三十九次党委常委会,校党委书记李守信主持会议。党委常委张荣、李建军、王琪珑、仝兴华、陈向阳、张永兵、韩圣浩参加会议,方宏建、陈子江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批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三定”方案。会议指出,自2015年5月11日第三批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三定”工作启动以来,经过反复沟通酝酿,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学校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综合改革办会同有关单位形成了此次三定方案。本方案体现了减员增效,简政放权,推进扁平化管理,提高执行力的改革精神,初步形成了小机关、大服务的运行格局,达到了预定的工作目标。
  会议强调,为积极稳妥有序做好这批单位“三定”方案的实施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已明确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处级及科级职数,在进一步凝练和完善本单位包括挂靠单位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科级及以下岗位,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做到“人有其岗,岗有其责”。各单位在落实人员岗位时,一般要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实现。要认真研究制定科级及以下岗位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竞争上岗不搞“一刀切”,但单位规模较大,有岗位交流需要的单位都要组织竞争上岗。各单位在落实“三定”方案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党委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十条规定的要求,突出落实好岗位交流的规定。一般来讲,根据工作需要,有的岗位可以不明确年限进行交流;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的科级和副处岗位,4年左右应当进行交流;时间达到8年或接近8年的岗位,必须进行交流。分工的调整,也是一种交流的方式。
  会议要求,这批“三定”方案实施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分管校领导要加强所对分管部门和单位“三定”工作方案实施的领导,组织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人事部(编制工作办公室)、组织部、综合改革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协调,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本批“三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注重处理好“三定”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既要确保“三定”工作按时、稳步、顺利完成,又要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学校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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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学校办公室     作者:校文    责任编辑:旷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