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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共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和人大预算监督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9日 20:25 点击次数:

[本站讯]5月9日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大学共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和人大预算监督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举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为研究中心揭牌并讲话。

于晓明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与山东大学共建两个研究中心,将为山东省地方立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对加强地方立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理论研究,提升地方立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质量和水平,增强人大立法的可操作性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于晓明强调,两个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全力服务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紧扣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扣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好相关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文章,就地方立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确保形成的研究成果“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要坚持高起点定位和高质量发展,省人大相关部门出题目、交任务,两个研究中心发挥优势、服务山东,在双方共同努力下,把两个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山东乃至全国范围内的高端智库。

樊丽明在讲话中表示,山东大学正在努力推进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去年学校召开了人文社科学术工作会议,系统谋划了新时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道路,加快培育造就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山大学派”。经济学和法学作为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重点建设学科,是培育造就“山大学派”的重要力量,这次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共建两个研究中心意义深远,是双方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形势下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山东大学“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办学宗旨和初心使命的充分彰显。山东大学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积极整合校内外力量,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一道,共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樊丽明要求,两个研究中心要“顶天立地”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深入研讨交流,提供培训支持,努力成为山东大学服务山东的重要载体和政学合作的典范。

揭牌仪式上,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人大预算监督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分别就两个研究中心的前期工作、组织架构、专家团队、工作计划、发展目标等事项作了汇报。

山东大学常务副校长王琪珑主持仪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建功,法工委主任姚潜迅,法工委副主任石晓,预工委副主任宿胜,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桑晓旻,校长助理、人文社科研究院院长邢占军,省人大常委会和山东大学有关部门、学院负责同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和人大预算监督研究中心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2015年,山东大学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成立了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基地成立以来为山东省20多部地方性法规提供了起草和论证工作。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将在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基础上,立足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研究质量,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根植齐鲁、面向全国”,争取五至十年内,把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地方立法的一流研究平台,立法咨询和服务的高端智库,立法人才培养的摇篮。

山东大学财政学科与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有着多年的密切合作,有5位学者担任了专家顾问,参与预工委承担的常委会重点调研课题。人大预算监督研究中心是新形势下探索省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创新,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重要努力;是促进理论研究和实践需求有效对接的重要探索;对做实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增强山东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全面提升政府依法理财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供稿单位:社科院 宣传部    作者:张东鹏 杜慧敏    摄影:张丹丹         编辑:新闻网工作室    责任编辑:赵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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