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新闻网
山大邮箱 | 投稿系统 | 高级检索 | 旧版回顾

视点首页 > 山大要闻 > 正文

我校推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举措,使山东大学成为杰出学者成长和汇聚之地

发布日期:2003年03月28日 22:14 点击次数:

[本站讯]3月28日下午,我校在邵逸夫科学馆报告厅召开“山东大学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工作会议”,推出了一系列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举措,努力使山东大学成为杰出学者成长和汇聚之地。展涛校长在会上作主题报告,王琪珑副校长主持会议。
    展校长在作报告之前,首先说明本次会议的宗旨是,通过这次会议,分析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传达、部署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人才队伍建设举措,使管理者和教师增强紧迫感、危机感,认识到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所面临的压力,从而加大我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力度,使我校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在随后的报告中,展校长通过一些图例、数据客观分析了我校人才队伍的层次情况、结构分布情况、人才引进情况,并尖锐地指出了我校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结构性缺陷、人才素质能力方面的弱点和人才成长环境和条件方面的不足。
    针对这些不足之处,展校长指出,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们今后工作要努力达到的目标是: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学术影响的学术领袖,一批具有过硬的服务社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杰出学者;培养和引进一大批青年学术骨干;培育若干个创新学术团队;组建一支高水平的流动学术队伍;明显提升人才队伍的学历层次,明显改善人才队伍的学缘结构;塑造山东大学学者特有的学术品格和精神。
    展校长指出,要实现上述目标,我们需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要组建创新学术团队,形成代表山东大学最高水平的学术群体和山东大学的优势特色学科,这是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提升学历层次, 改善学缘结构, 增强学术竞争力。支持青年教师在校内、国内名校和海外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要求青年教师具有“国内学术进修经历”、“海外学术进修经历”,要求工程应用学科教师具有“工业实践经历”。培育青年教师的学术竞争力,提升青年教师外语水平;要大力引进国内名校博士和海外优秀博士,重点引进杰出青年学者;要建立高水平的流动人才队伍,特聘兼职教授和关键岗位教授,聘请兼职研究生导师、课程教师和短期访问学者。
    在谈到对待人才的态度时,展校长引用了教育部周济部长的讲话,要求我校各级领导“一定要求贤若渴,爱才如命,倾注超常规的精力,采取超常规的措施,不惜超常规的代价,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展校长特别指出,我们要按照这个标准,来检讨我们的观念,检讨我们的管理机制,检讨我们的工作。
    展校长在报告中着重指出,我们要采取一系列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要使山东大学成为杰出学者成长和汇聚之地:要在我们的校园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环境,使学者成为学校最受尊重的人;要营造宽松和谐、竞争向上的学术氛围, 使学者的创造性得以最充分的舒展;要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使学者愉快而有尊严地生活。
    在报告中,展校长要求山东大学学者应承担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山东大学学者必须具有高度的学术责任心和社会责任心,具有过硬的学术创造力和国际竞争力;自觉承担起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神圣使命;成为探求科学真理、引领文明进步、弘扬民族精神的忠实实践者和执着追求者。展校长还重申了我校“以教师学生为中心、以学术为主导”的管理理念,强调了学校管理者在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方面所承担的责任。
    最后,展校长再次强调,通过这次会议,我们要增强紧迫感,紧紧抓住机遇,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今天,我们承担起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的责任,是为了把山东大学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创造山东大学美好的未来。
    人事处处长韩锋在会上就“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举措”作了具体说明。他说,今后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是组建创新学术团队,提高我校学术竞争力;实施“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师资培训计划”,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扩大学科带头人队伍;实施“朝晖计划”,培养青年学术带头人;实施“硕果计划”,挖掘人才资源等10项举措。通过这些创新措施,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师资队伍。
    会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蒋民华院士,化学与化工学院姜建壮院长,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贾磊院长,药学院娄红祥院长,历史文化学院赵新胜副院长,土建与水利学院副院长、岩土工程中心李术才教授等就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等问题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和体会。
    王琪珑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我们要以敬业、务实、协作、创新的精神,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责任关键是由各学院领导承担,办好学院关键是抓好学科建设,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要处理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的关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王琪珑副校长还就《山东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作了有关说明。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我校部分校领导、各院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院长、书记,各校区负责人,各校属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单位正、副处长,齐鲁医院、山大二院、威海分校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人事处负责人。  |   ]

【供稿单位:新闻中心    作者:文/张彩凤 卢新明  图/葛亮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拖动光标可翻页查看更多评论

免责声明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新闻中心电话:0531-88362831 0531-88369009 联系信箱:xwzx@sdu.edu.cn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和1366*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取得最佳浏览效果

欢迎关注山大视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