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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制定“非典”控制应急处理方案

发布日期:2003年04月29日 13:49 点击次数:

[本站讯]为了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控制“非典”工作,山东大学制定、推出了“非典”控制应急处理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非典”控制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在学校“非典”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卫生资源,防治技术力量的统一调配管理,对疫情控制、隔离、救治工作实行统一指挥。
    二、应急处理措施
    (一)学生应急预案
    1.对有发烧症状或可疑症状者的处理
    (1)各校区医院腾出部分病房作为观察治疗室,对有发热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治疗。
    (2)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校医院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非典”防治办公室,由学校“非典”防治办公室通知所在区防疫站,并由学校应急处理小组立即落实齐鲁医院、第二医院的专家组来校区医院会诊。
    (3)对确定的“非典”病人、疑似病人,学校将配合疾控中心立即转至指定医院治疗,并及时排查与其密切接触人员。
    (4)对会诊后症状可疑但并不确定的人员,可由校区医院隔离观察,也可转至齐鲁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并进行CT检查。
    (5)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物品、宿舍、宿舍走廊、楼梯、卫生间,在区防疫站指导下,由所在校区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
    2.对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有接触史但无症状人员的处理
    (1)对与校内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由校区医院负责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间如有发热,校区医院尽快报告学校“非典”防治办公室并按有可疑症状人员处理。
    (2)凡在校外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主动电话告之学校“非典”防治办公室,并根据所在区防疫站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或医院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间由所在学院负责追踪随访并每日向学校报告情况。
    (3)对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同宿舍的可疑接触者,停课在宿舍内进行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间每天测体温、服中药,由所在学院负责追踪观察并每日向学校报告情况。
    (4)对在校医院住院隔离观察的人员,由后勤集团提供伙食,由校区医院负责监测,并负责室内、公共场所消毒及排泄物、日常垃圾的处理。
    (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应急预案
    1.对有发热症状或可疑症状者的处理
    (1)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现有高热(38℃以上)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通过电话向本单位报告,并立即到校区医院就诊。各单位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非典”防治办公室,并做好追踪观察。
    (2)对有疑似“非典”症状的发热病人,校区医院应立即报告学校“非典”防治办公室,并由学校“非典”防治办公室报所在区防疫站。学校应急处理小组立即落实齐鲁医院、第二医院的专家来校区医院会诊。
    (3)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学校将积极配合疾控中心转送至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排查与其有密切接触的职工和学生。
    (4)对会诊后症状可疑但并不确定的职工,住校医院观察,或转至公费医疗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并进行CT检查。
    (5)对确诊或疑似“非典”的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用品、宿舍、办公室、所住单元的楼梯,在区防疫站指导下,由病人所在校区医院进行全面消毒。
    2.对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有接触史、但无症状人员的处理
    (1)对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或可疑接触的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应通过电话告知学校“非典”防治办公室,并及时到校区医院进行检查。无发热症状的居家观察14天,观察期间每日测体温,服中药,观察期间有发热症状时立即到校区医院检查,校区医院应按有可疑症状人员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学校“非典”防治办公室。
    (2)居家观察的教职工,要公开自己的E-mail地址和家庭电话,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外出或与外人接触。所在单位要根据情况调整其教学和工作任务。]

【供稿单位:山东大学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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