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4月29日下午,研究生院“名家讲坛”系列讲座之二在邵馆二楼讲学厅举行。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晖应邀为研究生院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各院部研究生管理人员做了题为“学历教育与法律规制”的精彩演讲。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娄红祥教授主持了报告会。
谢晖教授针对研究生教育和管理中如何提高法律意识、依法办事等问题,从法哲学的角度阐释了大学教育中的两个法律关系:一是民事法律关系,学生与学校之间存在一种民事关系。二是教育管理关系(即行政关系),研究生院作为学校的行政职能部门,代行的是国家的行政权,如所颁发的学位证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学风问题的法律规制,谢晖认为,对研究生的学风管理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未来的发展。近年来,学风问题日益严峻,国内学术界剽窃事件屡屡发生,学风和法律的关系越来越令人关注。他指出学校在制定奖惩、处分政策时,应符合国家法律,不能以校规代替法律。
谢晖教授还针对我校研究生教育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博士生导师遴选、对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中期考核、博士后等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谢晖教授出口成章,话锋犀利,理论联系实际,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教育课,使与会者受益匪浅。]
【供稿单位:研究生院 作者:程翠玉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