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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律援助服务团结束暑期社会实践

发布:山东大学融媒体中心 日期:2004年07月08日

[本站讯]7月5日,法学院法律援助服务团结束了在兖州的社会实践实地调研活动,返回济南。
    出发之前,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齐向东要求同学们充分做好前期资料准备工作,要全心投入,深入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反映当代中国法律援助的现状,并做出理性分析。
    在兖期间,法律援助服务团的同学走访了当地司法主管部门、律师事务所、街道社区和普通居民,了解“法律援助”的实行状况,为普通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以我所学,服务社会”。
    服务团一行11人是2日下午到达兖州的。到达之后,他们立即就投入工作。先是与当地政府、司法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了当地开展“法律援助”的现状和经验。随后参观了兖州市“148”法律服务热线,详细了解它的操作流程和救助方式,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7月3日上午,法律援助服务团来到兖州市新驿镇和其所辖的王楼村,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新驿镇政府驻地,服务团与镇政府有关领导、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中,大家着重了解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通过对具体事例的介绍,大家对于基层开展“法律援助”的优势和不足,有了较清晰的认识。
    4日上午,法律援助服务团来到兖州市九州广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同学们悬挂起印有“山东大学法律援助”字样的条幅,尽己所能,解答了十几位市民的法律问题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遇到的个别法律难题,同学记下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表示回校后请教教授,一定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根据前期准备会上的安排,服务团回到济南后,同学们将对这几天的调研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在暑假结束后向学校提交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供稿单位:法学院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