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沈仲平教授在法学院举行学术报告
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2日 14:53 点击次数:
[本站讯]“让学生走出去,让名师走进来”。11月11日,香港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沈仲平教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101学术报告厅,围绕洗钱问题为同学们作了一场精彩的报告。
沈教授首先谦虚说自己普通话不好,并向同学们请教,和善的态度一下拉近了他和同学们之间的距离。随后,他切入正题,开始题为《洗钱:无地域限制的犯罪》的学术报告。他首先对洗钱这一专业术语作了系统的阐述。他说,洗钱是将犯罪得益改变性质使之变为合法得益的违法行为,它分三个过程,即部署阶段(Placement Stage)、分层阶段(Layering Stage)和融合阶段(Intergration Stage)。其中,分层阶段是最重要的环节。对此,沈教授列举了大量事实以给同学们清晰的认识。他指出,洗钱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它所涉及的犯罪得益数额巨大,而且牵扯到许多政府及金融部门。接着,他便阐述了洗钱与贪污腐败的关系。他说,洗钱的社会危害是巨大的,所以有效打击洗钱对社会有巨大作用,它不仅能防止巨额财产流失,更能使许多犯罪活动因缺乏资金而停止。并概述了国际为打击洗钱活动而作出的努力,并着重将大陆与香港的反洗钱法律作了介绍与比较,指出了目前法律规定上所存在的问题,比如,上游犯罪的定义范围较窄、定罪与非法所得充公的法律程序不健全等。他感到目前国际合作“讲得太多,做得太少”,问题有待解决。
沈教授一开始就说:“我今晚不是来讲课的,而是来交流的。”所以,他留出了半个多小时专门让同学们提问,并作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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