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当天,由14所法学院校联合进行的宣传活动在全国13个省市同时举行。在山东,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泉城广场、佛山苑小区、山大老校以及校园网上同时进行。
在泉城济南,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山东省司法厅在济南市泉城广场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为广大泉城市民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泉城市民的法制意识,推动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上午8点整,活动正式开始,吸引了许多市民驻足。他们纷纷就自己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向宣传员们进行咨询,寻求解决的办法。宣传员们热情地为市民答疑解难,并发放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材料。此次宣传的重点在于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公安部新近颁布并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泉城广场大型法制宣传的同时,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们结合本次联合宣传活动的主题及方案走进社区,开展了“高校学生法律进社区”活动。
在千佛山街道佛山苑小区,同学们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宪法修正案》、《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继续盘问法》等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进行了义务法律援助。 本次活动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牵头,国际司法桥梁(International Bridges to Justice)赞助,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等共14所大学法学院联合当地司法机关举办,也是山东大学“服务山东计划”和高校学生“进社区服务”方案的体现。据悉,山东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还将于4日和5日晚进行律师普法宣传报告和模拟法庭活动。]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刘洋 于文豪 黄艺玲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