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培养质量,今年我校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方式进行重大改革。日前,学校正式出台《关于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规定》。自今年2月起,对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制度(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的导师指导的论文可由本人选聘评阅人并免匿名评阅),硕士学位论文按5%—10%的比例抽查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
学校要求: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在预计答辩前7周将论文提交至各自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查后,将拟答辩人员名单及数据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通过校外专家库随机产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专家名单。需要外审的全部博士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匿名处理、编号登记后,寄送学校指定的评阅专家,评审意见由专家直接反馈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进行抽查,被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按匿名评阅要求处理后,在规定的时间送交校研究生院,由学校统一进行校外匿名评审。评审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若评审结果为否定意见,原则上实行一票否决制,本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作者必须对论文做重大修改,6个月至一年内再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直至通过。
针对学位论文评审,我校将逐渐推行博士论文海外专家匿名评审制度。今年首先在理、工、医部分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校创新学术团队)试行博士论文海外专家匿名评审。被确定参加海外专家评审的申请者需同时进行国内专家的匿名评审。
实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制度,是保证论文评阅结果客观公正,促进我校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有力手段。随着评价标准的进一步提高,评审程序的不断规范,将会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供稿单位:研究生院 作者:程翠玉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