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3月12至13日,由卫生部主办、山东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来自全国部分高校、研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近3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我校副校长张永兵参加研讨会开幕式并讲话。他向与会专家、学者介绍了山东大学的历史和现状,特别介绍了学校近几年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服务地方和国际化等方面的进步和发展,并代表学校感谢各学科专家、学者对山东大学各项事业的关注和提携,并期望各位专家、学者继续关心和支持山东大学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研讨会是在由我校法学院肖金明教授主持的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立法项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召开的。国内知名医学家、伦理学家和法学家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共论人体器官移植立法,并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脑死亡判定管理办法》、《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等四个意见稿展开了广泛讨论。我院肖金明教授、王丽萍教授和张海燕老师参加研讨会并就人体器官移植立法作了重点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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