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近日,根据山东大学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年度工作计划,临床医学院组织全体科级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院党委书记牟道玉逐一与全院科级干部签订了责任书。
责任书经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制定。结合学院各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及具体要求,责任书从责任目标、责任范围、责任追究等方面对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作了详细规定,要求科级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仅应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还要在抓业务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主要责任和监督责任,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山东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书签订仪式上,院党委纪检委员王立祥对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解读。牟道玉在总结中提到,科级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签订责任书的目的和意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真正担起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