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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成为全国高等药学教育院校联盟理事单位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4日 07:59 点击次数:

[本站讯]11月3日,人卫药学专家委员会2018年年会暨高等药学教育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会议的药学分会场组建成立了全国药学高等教育发展(院校)联盟(简称院校联盟),山东大学药学院受邀成为全国高等药学教育院校联盟理事单位。药学院院长刘新泳、副院长张娜参加会议。

全国高等药学教育院校联盟是由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由国内开展高等药学教育的院校自发形成的全国高等药学院校校际合作组织,广泛吸纳国内开始药学本科教育的优秀院校参与,为新时期我国药学高等教育的发展共同集思广益,献计献策。“院校联盟”秉承“合作、交流、共享、引领”的理念,以推动国内各高等药学院校间深度交流和有效合作为目标,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组织院校联盟单位开展各项合作活动,助力完善我国药学类专业课程标准与教材体系,促进院校联盟成员间开展全面交流与合作,建立开放共享的联盟成员服务平台,推动成员单位深度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供稿单位:药学院    作者:王海钠    摄影:王海钠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马慧星 刘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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