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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与青岛海事法院联合设立海洋海事海商法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9日 11:39 点击次数:

[本站讯]6月20日,山东大学法学院与青岛海事法院联合设立海洋海事海商法研究中心签约及揭牌仪式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举行。山东大学校长助理、青岛校区管委会副主任贾磊,青岛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亚宁出席活动并分别致辞,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主持仪式。

贾磊对青岛海事法院长期以来对山东大学法学院发展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目前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与突出的自身优势。刘亚宁在致辞中谈到,山东大学法学院与青岛海事法院签署合作协议,为法院的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的空间,对法院发展平台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也是青岛海事法院不断深化“院校互动”,实现双方精诚合作和“院校双赢”的重要举措。他希望通过院校之间的合作实现海事法院的进一步发展和法学院学生应用实践能力的提高,同时表达了对合作协议签订的祝贺以及双方今后合作共赢的美好祝愿。

随后,沈伟与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恒宋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书。贾磊和刘亚宁为海洋海事海商法研究中心揭牌,贾磊向刘亚宁颁发兼职教授聘书。周长军代表山东大学法学院接收青岛海事法院捐赠书籍,双方随后进行了会谈,交流了未来合作具体事宜。双方希望通过合作,促进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发展和法学院学生素质提高,同时为服务山东,建设海洋强省,服务国家海洋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青岛海事法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有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青岛海事法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签约合作,不仅有利于推动地区法治建设,而且为青岛市法学人才资源的融合共享提供了平台。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王瑛琪 郑晓达    摄影:刘世宽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莉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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