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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和赣榆区人民法院分别建立合作关系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1日 15:07 点击次数:

[本站讯]5月4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分别与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和赣榆区人民法院建立合作关系。

上午,山东大学法学院与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暨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海州区人民法院举行。仪式后,法学院院长沈伟与海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成保等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傅成保介绍了海州法院基本情况,以及这些年在司法改革、人才建设、院校合作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成果。他说,山东大学法学院在法学学术、研究和影响力方面享有声誉,海州区法院近年来不断深化“院校互动”,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相信教学实践基地经过双方的精诚合作,务实创新,能够实现“院校双赢”。沈伟对海州区人民法院支持设立教学实习基地表示感谢。他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办学规模、学科排名与优势学科等基本概况,并希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人才交流与培养、学术研究、实务研讨等方面开展合作。

下午,山东大学法学院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赣榆区人民法院举行。沈伟和赣榆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玲共同签订共建合作协议,并为山东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座谈会上,双方互相交流了基本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彼此间合作交流,深化互通往来,构建培训、学习、交流常态化机制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吴玲表示,赣榆区人民法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开展合作共建,为审判工作、司法队伍素能提升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有助于加快法院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赣榆区人民法院也将积极为法学院的学生实习提供便利和帮助,以此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沈伟表示,山东大学法学院将积极发挥学术优势,在法官研修、案例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赣榆法院的合作交流,希望赣榆法院能够对学生实践提供支持与帮助,希望双方能以此次共建为契机,全面开启院校共建新篇章。根据共建协议,赣榆法院作为山东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将通过为山东大学法学教学研究提供案例支持、参与法学教育研究、接收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共建学术讨论、党、团活动平台等多种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法学实践教学。山东大学法学院也将为提升法院干警综合能力、法学理论研究、课题调研、应用法学研究等方面提供支持。

海州区人民法院、赣榆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及部分青年干警参加仪式。

山东大学法学院在连云港市设立教学实习基地是法学院向青岛周边地区辐射、扩大影响力的应对性举措,为在校学生开拓就业和实习机会,为法学院在职法硕招生开辟新渠道。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曲仪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泠杰 莉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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