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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在青岛海事法院设立教学实习基地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3日 09:23 点击次数:

[本站讯]3月28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在青岛海事法院设立教学实习基地,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和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伟共同为基地揭牌。沈伟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长军一行与青岛海事法院相关领导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李伟对山东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为海事法院及相关单位输送高质量的法律人才表示感谢。她介绍了青岛海事法院的历史沿革、管辖区域、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等基本情况,就青岛海事法院与各大院校的合作以及国际交流工作作了说明,并希望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加强在法官培训、疑难案件处理等方面的合作。沈伟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办学规模、学科排名与优势学科的基本概况,提出了学院将以搬迁青岛为契机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布局与规划。他希望发挥双方优势,成立联合研究中心,在海商法、海事法和海洋法等领域的研究以及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周长军介绍了学院在海洋海事法研究方面的师资配备与科研情况,希望双方加强联系,结合青岛地域特色实现优势互补。随后,沈伟与青岛海事法学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恒宋签署了合作协议。

座谈前,法学院代表团参观了青岛海事法院信息化中心、案件受理平台和审委会会议室。

青岛海事法院审委会、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审监庭、海事厅负责人,山东大学法学院办公室、团委有关负责人参加相关活动。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曲仪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莉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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