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11月16日,山东省区域医药伦理审查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济南举行,也是我国第一个区域医药伦理审查委员会。来自省内的医学伦理学、药学、中医学、临床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护理学、法学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了成立大会。
会议选举产生了山东省区域医药伦理审查委员会组织机构,山东省生命伦理研究院院长、山东大学人文医学研究中心主任陈晓阳教授担任第一届山东省区域医药伦理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吕明教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彭伟教授担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卫计委批复成立了山东省区域医药伦理审查委员会。山东省区域医药伦理审查委员会挂靠山东省医学伦理学学会,是独立的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对山东区域内涉及人体的医学临床研究(包括新药、医疗器械和科研)项目的伦理审查和批准,保证所有临床研究符合伦理原则,保障患者(受试者)的权益;在区域内开展医药伦理培训和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