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6月19日,厦门大学财务处廖青一行、东北大学计划财经处曲桂贤一行、青岛大学财务处和绪亮一行访问山东大学,与山东大学财务部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山东大学副校长芦延华出席活动。

会上,芦延华对各方的到来表示欢迎,就如何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文件精神谈了观点观点。他表示,明确“教学科研”与“行政”的划分标准是落实文件精神的关键,一方面要规范“教学科研”与“行政”的权威性解释,合理区分业务活动与公务活动,理清二者的区别与联系;另一方面要善于发掘文件中的新机制、新标准、新服务,将“三新”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支持科研活动。
财务部部长刘丕平主持会议,他介绍了山东大学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发表意见。他表示,横向科研经费可根据实际科研情况,尽量“放”;纵向科研经费可追溯“上位法”,酌情“放”;行政活动要根据《教党函〔2019〕37号》文件精神,彻底“管”。各方还介绍了各自学校在落实《教党函〔2019〕37号》文件精神时遇到的困难,并就科研人员差旅、会议、因公临时出国(境)等相关办法修订情况、财务信息化建设及科研财务助理等工作进行深入探讨。
财务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