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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张江教授论阐释的公共性问题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2日 08:29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第一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主编、《文学评论》主编、《中国文学批评》主编、中国文学批评学会会长张江教授于中心校区知新楼作题为“阐释的公共性”的报告。报告由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主任谭好哲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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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教授从“强制阐释论”的提出缘起讲起,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对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如潮般的引进与研究改变了我们看待事物的方式,拓宽了国人的眼界,因而以开放包容的胸怀深入研究当代西方文艺理论是有必要的。但与此同时,就阐释学的意义而言,也要认识到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的缺陷。随后,张江教授以詹姆逊用格雷马斯矩阵对《聊斋志异·雊鹆》篇的阐释为例,表示“强制阐释论”即“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置立场和前置模式对文本做符合论者意图的阐释”。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说明,他对“强制阐释论”的批评核心不在于阐释结论而在于阐释路线,即阐释的起点与落脚点。阐释起点究竟是文本还是论者自身的立场,而当论者自身立场与文本不一致且经常相反时,阐释的落脚点究竟是立场服从文本,还是文本服从立场。

张江教授认为,从广泛意义上讲,“强制阐释论”并不限于文艺理论,还适于更多的研究领域,甚至不限于学界,在生活世界也多有表现。由此,张江教授引出了阐释的标准问题,全面论述了“公共阐释论”。他认为,阐释的功能即“居间说话”,因而是公共的。阐释的目的在于争取更多人的承认或接受。而阐释有效的标准就在于:在有限的公共群体中达成共识,即越是被更多的人接受就越有效。因此,阐释的本质在于其公共性。张江教授还进一步论述道:阐释的有效性为公共理性所接受与检验。但从历时的层面讲,公共接受的阐释却不一定是真理,公共理性是在不断变化与进步的。最后,张江教授从词源角度,以“阐释”一词起源于希腊神话中的信使赫尔墨斯为例,形象地说明了阐释的公共性本质。

互动环节中,在场师生就报告内容与张江教授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张江教授进一步区分了“前见”与“立场”,认为前者是无意识的、不自觉的、教化积累的,而后者是判断的、自主选择的、自觉的。他还就阐释与认知的关系以及阐释的真理性等问题与在场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


【供稿单位:文学院    作者:冯佳音    摄影:贾伟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王天歌 张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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