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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张江教授谈阐释学的基本理论问题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1日 10:22 点击次数:

[本站讯]3月29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江教授在中心校区知新楼作了题为“关于阐释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学术报告。此次学术报告由哲社学院院长刘森林主持,学院6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学术报告会。

张江教授先是通过信使传递宙斯话语的例子来分析“阐释”的发生及其中间的各个环节,指出了阐释学的基本问题都是围绕“阐释”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而展开的讨论。在张江教授看来,从本质上,阐释本身是一种公共行为,阐释的生成和存在,是人类相互理解与交流的需要。阐释是在文本和话语不能被理解和交流时而居间说话的。阐释的公共性,由阐释主体及其间性而定位;由阐释之目的和标准而使然;由阐释行为的实际展开及衍生过程而主导。阐释之所以为阐释,就是因为它是公共的。同时,张江教授认为,在阐释学领域,无论中国还是西方,一直存在两条不同的阐释路线,即“阐”与“诠”。张江教授依据说文解字,分析了“阐”字与“诠”字,指出前者具有公开性、公共性,其向外、向显、向明,坚持对话、协商之基本诉求,闪耀着当代阐释学前沿之光;而后者“诠”之实、“诠”之细、“诠”之全与证,其面向事物本身,坚守由训而义与意,散发着民族求实精神之光。所以中国古代的阐释路线,一条重训诂之“诠”,一条重意旨之“阐”。在此意义上,他更愿意使用“阐释学”或“阐诠学”,而非“诠释学”。张江教授还就阐释的边界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他强调说,他所说的公共阐释是有公共约束的,并以对汉字“衍”的训释进行了详细解释。

张江教授近年来致力于当代阐释学的构建和阐释学学科建设。2014年,提出原创理论“强制阐释论”,在中外学术界特别是文艺理论界产生重要影响,引发热烈讨论,得到美国著名文学批评家希利斯•米勒以及国内从事文艺理论研究领域学者的积极响应。2017年,进一步提出原创理论“公共阐释论”,并应邀与德国著名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迈克•费瑟斯通、约翰•汤普森等进行对话,其学术论文部分被译成英文、法文、意大利文、俄文等在国外著名学术期刊发表,引起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历史学、哲学、文艺理论界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


【供稿单位:哲社学院    作者:李海涛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王学娟 张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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